如果我们用SystemVerilog构建验证平台,构建好了之后,想改变平台中的某个组件,例如将driver改成driver_new,我们需要重新定义一下driver_new,当然也可以直接从driver继承。但是我们还需要在driver对象例化的地方将driver drv; 改成driver_new drv;,如果需要多个组件的更新、以及多次的平台复用,那代码量巨大,而且每次改变都要深入平台内部,非常繁琐。基于上述问题,UVM提出的factory机制通过将拓展类在工厂注册,可实现环境内部组件的创建与对象的重载。
factory机制主要针对构成验证环境层次的uvm_component及其子类,以及构成环境配置属性和数据传输的uvm_object及其子类。
使用factory机制的第一步首先需要将类注册到工厂。这个factory是整个全局仿真中存在且唯一的"机构”,所有被注册的类才能使用factory机制。这很好理解,想要使用工厂机制,你首先得在工厂中注册这个类。
一些注册示例:
注册只需要遵照范式,使用utils宏对相应对象完成注册,注意不要弄错component和object。
完成了注册之后还要进行创建,即实例化对象,所有注册到factory的类均可通过factory独特的方式实例化对象。但factory的独特方式,实际上也是调用了new函数,也是先创建句柄再赋予对象。
建议使用create的方式创建,便于后续可能进行的重载等操作。
重载的意思就是覆盖、替换。对于UVM中的factory机制,可实现factory机制中创建函数的重载,即将父类的创建函数重载成子类的创建函数。前提是必须将父类和子类均在factory中注册,必须使用factory的例化方式,这也显示了factory机制的优点。
注意,原验证环境都是通过父类句柄实现方法的,重载之后父类句柄指向的是子类对象,此时只有父类中为virtual型,且在子类中被重新实现的方法,原验证环境才会使用子类中的该方法。
并且,component和object之间不能重载!
如有需要,我们可以将父类的创建函数重载成子类的创建函数,还可将子类的创建函数继续重载成孙类的创建函数,以此类推。
factory机制的重载具有这些特点:
顶层修改时,非常方便,无需修改原始代码,继而保证了原有代码的封装性,安全性;
新的替换类型必须与被替换类型相兼容,否则稍后的句柄赋值将失败,所以需要使用继承。
具体来说,当使用create创建对象时,工厂会检查原有类型是否要被覆盖。如果是,它会创建一个新类型的对象;如果不是,它会创建一个原有类型的对象。在覆盖时可以选择是类型覆盖或是实例覆盖:类型覆盖是UVM层次结构下的所有原有类型都被覆盖类型所替换,对应语句为set_type_override();实例覆盖是指某些位置中原有类型会被覆盖类型所替换,对应语句为set_inst_override(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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